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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康复我国上市公司的四项施治方案论证
[点击:1472次][2012/9/10 23:38:24]

    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观察关键词: 一股独大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诸种病症发生的直接根源之一,它妨碍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在目前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救治方案,包括强化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拆解国有大股东的股份,强制规定中小股东代表进入董事会,彻底改造监事会制度,有助于上市公司的康复和股东信心的恢复。内容提要: 一股独大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诸种病症发生的直接根源之一,它妨碍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在目前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救治方案,包括强化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拆解国有大股东的股份,强制规定中小股东代表进入董事会,彻底改造监事会制度,有助于上市公司的康复和股东信心的恢复。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经济大国和强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之一。近些年来,各国公共权力机关———政府、证券交易所、大众传媒、各种专业机构和人士以及上市公司本身都对其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穷尽利用传统的资源,不断实践新的治理理念和制度,其目的是规范上市公司的运行与管理,以充分保护公众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多数人财产的聚合与精英管理构成了上市公司的自然属性,并且也是全部公司治理问题发生的社会根源。经济一体化中的利益传输和信息流动使得产生于制度同源体中的某些病变在全球的上市公司经济体中形成交叉感染,作假帐,大股东滥权,内幕交易,虚报利润,董事以权谋私,无论是在大西洋两岸的西方诸国,还是东方的日本、中国、韩国,同样病源体条件下的上市公司患病的症状基本相似,问题似乎简单到可以直接移植西方的公司治理经验就可以解决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方面的弊病。实际上,巨大的差异是存在的:中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新近颁布,市场体制下公司的运行历史很短(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阶段,且冠有“社会主义”的标签),大部分上市公司是国企改革的产物,中国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规则素养极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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